西安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市 基准售价7481元/平方米-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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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 19 12:38:22
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市 基准售价748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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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浐灞家园项目样板间 西安市安居集团供图

  12月18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出售浐灞家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我市推出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共 504套房源,12月19日起,面向社会公开登记。

  基准售价7481元/平方米

  我市首次面向社会配售的浐灞家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矿山路以北,玄武东路以南,广运潭西路以东,广运潭大道以西。

  该项目共计提供房源504套,建筑面积约为91平方米-97平方米,项目已完成户内装修,配备简易家具家电。该项目销售基准价格核定为7481元/平方米(含装修)。

  符合条件每个家庭限购一套

  记者了解到,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此外,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的条件还包括:主申请人为西安市户籍居民(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不受户籍限制);主申请人在西安市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或已在本市办理退休;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公租房、公有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等住房的申请家庭,除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按规定腾退以上住房。

  可扫码报名 通过审核后摇号选房

  按照优先保障住房困难且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群体的原则,2024年12月19日00:00-2024年12月28日24:00期间,申请人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9日。

  登记报名结束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对完成资料核验的家庭进行公示,同时,对登记报名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参与项目摇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取消摇号资格。

  原则上参加摇号的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数的300%以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房源套数300%的,按实际登记家庭数摇号;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房源套数300%的,可按优先次序分三轮摇号。

  第一轮摇出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家庭;未享受实物配租且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轮候库家庭;符合条件的限价商品房轮候库家庭。第二轮摇出低于或等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家庭。第三轮摇出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家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三轮摇号结果依次组织选房。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在摇号排序结束后,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并按程序进行现场监督。中号家庭放弃选购的,按摇号顺序递补选房。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购房家庭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并按规定为购房家庭办理公积金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手续。

  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禁止流入市场

  《通告》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应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契税,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性质注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附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

  《通告》还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经市级住建部门批准,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回购。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地址(资料核验):西安市长安区书香路288号。

  咨询电话:029-84193153。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资料核验期间周末不休息)。

  浐灞家园营销中心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玄武东路与广运潭西路十字东南角。

  咨询电话:029-813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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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需要这些资料

  申请人可扫码 进行线上报名

  1.主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西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填报信息。

  2.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

  3.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未婚的,提供单身承诺书。

  5.工作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同时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自由从业人员,填写收入承诺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

  6.住房状况证明等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特别提醒,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声明同意接受市住建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户籍、婚姻、工作、社保、收入、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申请家庭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等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信息骗取住房保障的,五年内取消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纠错】 【责任编辑:郝云菲 】